2009年,在经过了一年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后,灾后重建由短期的救灾应急和过渡安置阶段逐渐进入中长期的恢复重建阶段,汶川的灾后重建工作面临新的重点和问题:
1) 产业恢复逐渐成为灾后重建工作的重点,旅游业、商贸物流业等新兴主导产业对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 大量受灾企事业单位的恢复重建、受灾群众的永久性安置建设等问题迫在眉睫;
3) 近期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需要与城镇长远发展目标的协调统一;
4) 打造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城镇风貌成为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深化落实2008年编制的汶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做好总体规划与下一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衔接,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对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对城市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保障汶川县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470.75公顷,城镇人口为2.8万人。
规划目标:
1) 落实总规指导思想,深化完善用地布局,将汶川县城打造成为“防灾减灾示范区”。
2) 突出地域文化与民族特色,将汶川县城打造成为“中国羌城”和“文化旅游名城”。
3)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障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县城功能调整优化。
4)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宜居环境水平,建设岷江河谷地带最佳人居城镇。
规划布局结构:
用地规划结合汶川县城特有的高山河谷地形环境,形成以岷江为发展轴线,串联起多个功能片区的组团式布局形态,规划结构可以归纳为“一体两翼”的结构形态。
组团功能定位:
1) 主城区组团主要功能为综合行政商贸服务、旅游休闲和居住。其中老城区为行政商贸、旅游休闲功能区;郭竹铺片区为生态居住小区;桑坪片区为综合辅助居住功能区。
2) 七盘沟组团为温情花园式生态居住小区,主要功能为居住及旅游服务。
3) 雁门组团为教育科研片区,主要功能为教育科研、居住及旅游服务。
开发强度控制:
汶川县城受到地形环境的限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非常有限,在规划中在满足城市功能、城市安全、环境承载力和城市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对于用地的开发建设强度采取适度提高的原则,以获得较高的土地使用效率,满足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25层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819000 备案序号:京ICP备 050307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