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定位
横琴身处特区,紧邻澳门,与珠三角几乎所有大城市的直线距离都在140公里以内。本次规划将横琴定位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国际影响的商务会展中心和自由贸易区,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2)发展目标
本着深谋而动的发展战略,确定分项发展目标如下:
● 经济发展目标为第三产业为主,经济高度发达,区域金融和商贸中心;
● 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宜居宜业,往来便捷、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高度发达及完备;
● 城市建设发展目标:人性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和空间尺度,设施配套、功能合理的布局结构;
● 环境生态发展目标:环境生态友好型的新型城市。
(3)总体概念规划
充分考虑现有珠澳空间框架,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在珠海市范围内通盘考虑,以利区域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构建横琴内部高水平功能完善的独立功能组团,搭建体现“9+2”合作构想的物质空间平台,紧凑化布局以保证城市建设目标和保护生态本底条件的同步达成,并且打造高水平对外交通体系,规划“一轴两带三核”的总体结构,划分“9+2”合作共建区、口岸服务区、商贸会展区、商务中心区(CBD)、旅游度假区、综合居住组团、研发基地、公园系统等8大主题功能片区。
(4)总体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利用绿色生态空间,如山体和水道组织富于吸引力和多样化的开敞空间,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本底的和谐共生。重点突出与澳门对景区域和体现“9+2”意图的规划区域,并根据发展目标新增若干功能组团。在总体城市设计中重点体现融“山、海、岛、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形象和生态城市面貌的前提下,反映出经济合作区和自由贸易区的城市特色,突出开放、高效、合作、创新的“特区”精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25层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819000 备案序号:京ICP备 050307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