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嵩山为背景形成的文化景观绵延5000多年至今,已成为全人类的宝贵遗产。因此,2006年郑州市启动了将现存于嵩山地区4000公顷核心区范围内的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体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
作为一组较大系列的组合申报项目,申遗工作的第一步就是编制包含这些建筑群的总体保护规划——以准确的评估其核心价值能否达到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要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进而确定保护重点,并制定系统性的整体保护框架。
工作特色:
由于本次规划的编制是在申遗背景下进行的,因此规划除了按照我国的文物保护相应法规进行编制外,还遵照国际公约,增加了作为遗产项目的特殊内容。如:
1. 价值评估不局限于我国传统的“历史、科学、文化”三大价值体系;而是依据世界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增加了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价,并对保护对象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了独特性比较。
2. 保护措施的制定也更多的从突出遗产价值出发,在制定文物本体保护措施之外,加强了对保护对象的展示和正确宣传、教育的规划指导措施;同时,管理体制也成为规划中的重要部分,以保障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主要规划成果:
1. 对嵩山古建筑群的整体价值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总结性提升。
规划中通过历史研究发现,嵩山古建筑群中的庙、阙、寺、塔、台和书院集中体现了中国汉、魏、唐、宋、金、元、明、清各代的礼制、宗教、科技和教育建筑的建筑学成就,代表了中国文化两千年来的精华。把嵩山作为“天地之中”的世界观,正是嵩山出现礼制、文化、宗教、科技等多种建筑类型的根本原因;是已经消失了的古代文化的集中反映,这正是嵩山历史建筑群的总体价值,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
2. 完善文物档案记录,制定文物保护措施,调整、明确保护区划,对文物本体以及周围环境进行必要的整治规划,消除不利于文物安全的各种隐患。
对嵩山古建筑群中的每座文物建筑均进行了现场详勘和残损登记,从群体分布格局、始建年代、建筑单体、附属文物等多方面评估嵩山古建筑群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其保存状况划分残损等级,进而根据文物建筑残损现状评估制定不同的文物保护措施,调整保护区划;制定了环境与景观整治规划、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规划、土地利用调整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展示规划、管理规划等分项规划。
3. 充分考虑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统一。
保护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了遗产保护与登封市的协调统一发展,既从保护遗产的角度对城市总体规划等提出调整建议,又从文化遗产展示利用对城市发展的促进角度,通过景观大道的设置,把历史建筑群连成整体,形成展示的主体,并重点地段重新进行功能定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25层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819000 备案序号:京ICP备 050307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