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位置,位于京津两大都市之间,是环京津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腹地,毗邻京津,区位独特,社会经济各项发展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是河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地区,建成了全省唯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第一个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城市和首家ISO14000国家示范区,并在国内率先建成国家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具有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良好基础和条件,被河北省列为率先建设生态市的城市。 2006年8月,廊坊市政府委托清华规划院编制《廊坊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历时1年,《廊坊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于2007年4月通过专家论证,并于近日通过廊坊市政府、党委审议,是河北省第一个通过的生态市建设规划。 规划在保障廊坊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针对廊坊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现状,客观、系统、科学地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安全约束性问题及成因,提出了生态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科学、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系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与人居环境品质,为廊坊市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依据。 该规划打破了传统生态环境规划的局限性,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资源保障和能力建设六大体系入手,对廊坊市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布局,突出了廊坊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特色,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廊坊生态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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