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省会,近年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预防破坏性地震对城市的潜在威胁,亟待编制抗震防灾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城市的抗震防灾工作,以保障福州市城市建设成果与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城市土地抗震性能评价与土地利用规划
适宜区域为90.6km2,占规划区面积的24.0%;较适宜区域为237.1km2,占62.7%;有条件适宜48.2km2,占12.8%;不适宜区域为2.1km2,占0.6%。
三、建筑物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建筑物抗震能力,对规划区的建(构)筑物,按照双优先的原则,即“先加固重点后加固一般工程、先解决后果严重的工程后处理后果较轻的工程”分期分批进行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有计划分段、分期进行加固。
四、交通系统抗震防灾规划
福州市规划区城市出入口为:福州长乐机场,福州港,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福永高速公路、福银高速、京台高速)的城区出入口。
福州市规划区一级防灾干道为:东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福永高速公路。
福州市规划区二级防灾干道为:涧田路、秀峰路、福飞路、三环路、铜盘路、五四路、二环路、鼓山大桥、国货西路、远洋路、化工路、塔头路、杨桥路、工业路、金山大道、江滨大道、五一路、六一路、南台大道、316国道。
五、基础设施抗震防灾规划
用系统的观点,从城市抗震防灾整体需求出发,根据基础设施各部分在防灾减灾中所承担职能的重要程度及其遭破坏后修复的难易程度,采取差别化的抗震设防标准,确定相应的抗震防灾等级。
六、地震次生灾害防治规划
从次生火灾、次生水灾、次生地质灾害和次生毒气泄漏与扩散、爆炸及放射性污染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抗震规划要求。
七、避震疏散体系规划
由于历史原因,福州市闽江北的人口密度相对较高,规划研究确定市中心避难场所在闽江北鼓楼区建设,建议把省体育中心、五一广场和温泉公园建设成市一级的中心避难场所。而分中心的避难场所则结合总体规划确定的各个片区来设置。分别是东部新城、科学城、、仓山片区、大学城、汽车城、晋安片区、金山片区、马尾新城、新店片区、荆溪新城、亭江-琅岐新城等分中心避难场所。福州市中心避难场所及分中心避难场所共17处。有效避难面积:92.8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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