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坦村位于新疆哈密市,“博斯坦”维吾尔语意为“绿洲”,因村子地处戈壁荒漠之中却树木成林,是戈壁滩中的一块绿洲而得名。博斯坦以其传统民居、富有特色的生态建筑理念和技术于2010年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村内及周边文物古迹众多,包括3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与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为汉代西域根据地而修建的拉甫却克古城是新疆为数不多的汉唐时期的古城之一。村落布局依城顺水、独具特色,院落布局因地制宜。建筑形式为典型的干热气候地区的生土建筑,屋顶组织高低错落利于采光通风,建筑风格外简内繁,建筑工艺地方特色突出,体现出浓郁的西域风情。十二木卡姆、哈密刺绣、五堡赛乃木、撇尔舞、“麦西来甫”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丰富,传承人众多。博斯坦村保留了关于西域地区的文化变迁、宗教体系、聚落结构、建筑形制等方面大量的历史信息。
本规划通过对博斯坦村落格局与整体环境的保护研究,对博斯坦村庄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与资源进行拓展,致力于博斯坦历史文化名村的系统性、整体性而又有重点的保护。
为加强整体环境风貌与村落格局的保护,本规划提出古井、古树、囊坑、石碾和石磨等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基础上,明确其相对应的文化空间的保护要求。将能够反映历史文化以及景观特征的元素整合在一起,形成控制级别优先、结构清晰的历史文化特色骨架,强调控制,优先塑造。这些控制元素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古井、古树、囊坑等历史环境要素周边;主要传统街巷与白杨河水体两侧;村落景观效果良好的外部空间节点;村庄环衬绿化等。根据以上内容,确定古村保护的特色骨架——“古庙古城依古村,一河四巷串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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