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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日,由我院承担的《敦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和《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复(甘政函【2015】40号和甘政函【2015】39号)。
为了适应新时期敦煌市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全面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向西开放的重大战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实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13”工程和《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更好地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更加全面系统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弘扬特色文化品牌价值,更加有效的统筹敦煌城乡发展和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特制定《敦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和《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
《敦煌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敦煌市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等新的宏观背景下的战略地位和目标,深入探讨了以下重点问题:(1)如何发挥作为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东西方文化交流战略平台的作用;(2)敦煌作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首位工程,如何发挥示范引领和标杆作用;(3)敦煌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保护与传承创新思路;(4)敦煌建设国际一流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路径和举措;(5)敦煌建设绿洲田园城市的思路;(6)敦煌推进生态保护与资源集约利用,建设沙漠绿洲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思路。规划针对敦煌生态脆弱和文化资源富集的基本特征,以及现状面临的问题,提出敦煌应该坚持以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为先,以有限的环境容量承载为前提,按照生态固本、文化塑魂、功能提升、城乡一体、田园城市和区域协调等六大城乡发展战略,探索走出一条“内涵型巧增长”的特色城乡发展道路。
《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深入挖掘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特色以及文化内涵,明确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题,探索了自然景观奇特、文化内涵深厚、文化资源聚集地区科学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规划构建五个保护层次的保护内容,形成四大文化保护传承主题,为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定框架,守护了敦煌文化家园。
敦煌总规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采取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报批的工作模式,我院充分发挥了专业化集团军协同攻坚的项目组织特色,配合敦煌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在规划中重点突出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有效协调。
在甘肃省住建厅、酒泉市和敦煌市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搭建了各领域、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沟通协商平台和立体化、动态式的互动反馈机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我院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敦煌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在此基础上,我院先后又承接了敦煌市城市水系景观系统规划、沙州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敦煌郡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夜景照明、给排水工程及道路竖向工程、抗震防灾、电力工程专项规划等一系列项目,为进一步有效指导敦煌市规划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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