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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至30日,由我院和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成果通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会。
审查会由冯忠华副司长主持,我院郑筱津副院长代表项目组进行了汇报。5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通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规划》成果内容全面,目标明确,有关城镇空间格局、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观点和措施基本符合内蒙古实际,内容和深度达到《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专家组原则通过《规划》。
该项目由我院总体规划中心牵头,联合交通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市政所、旅游所、能源所、公共安全所、信息中心共同攻坚。《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编制工作自2012年11月以来历时2年多,项目组积极认真对待每一轮修改工作,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本次规划成果。谨在此感谢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努力工作和辛勤付出!
图1:《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成果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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