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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节能设计标准,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建筑的节能设计。特殊行业和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部位的节能设计,应按其专项节能设计标准执行。
1.0.3 本标准针对工业建筑中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空调与给排水、电气、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专业提出通用性的节能设计要求,规定相应的节能措施,指导工业建筑节能设计。
1.0.4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I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节能设计分类与基本原则
3. 2 节能设计环境计算参数
4 建筑与建筑热工
4. 1 总图与建筑设计
4. 2 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 3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 4 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5 供暖通风空调与给排水
5. 1 一般规定
5. 2 供暖
5. 3 通风除尘
5.4 空气调节
5. 5 冷热源
5. 6 给水排水
6 电 气
6. 1 一般规定
6. 2 照明
6. 3 电力
7 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7. 1 一般规定
7. 2 能量回收
7. 3 可再生能源利用
8 监测与控制
8.1 一般规定
8. 2 监测
8. 3 控制
附录A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和计算
附录B 工业建筑金属围护结构典型构造传热系数
附录C 工业建筑体积、面积与高度计算原则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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